9月28日,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征求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汾渭平原2020-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。
本次通知提及,2020-2021 年秋冬季是第 4 个攻坚季,事关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,事关“十三五”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。“散乱污”企业反弹、车用油品不合格、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。2020 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、关键年,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,以生产线计。此次相关行业企业停限产,由原来的28城扩大到40城;涉及行业由原来的15个扩展到39个。
通知明确要求:全面加强钢铁、建材、有色、 焦化、 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, 生产工艺产尘点(装置) 采取密闭、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,粉状物料等采用密闭、封闭 等方式储存和输送,2020 年 12 月底前,各省(市)完成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。根据文件要求,本次涉及的区域包括:
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汾渭平原包括:
北京市;
天津市;
河北省: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邢台、保定、沧州、廊坊、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;
山西省:太原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市;
山东省:济南、淄博、济宁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市;
河南省:郑州、开封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、濮阳市(含河北省定州、辛集市,河南省济源市)。
山西省:晋中、运城、临汾、吕梁市;
河南省:洛阳、三门峡市;
陕西省:西安(含西咸新区)、铜川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市(含韩城市)以及杨凌示范区。
涉及39个行业:
一、长流程联合钢铁;二、短流程钢铁;三、铁合金;四、焦化;五、石灰窑;六、铸造;七、氧化铝;八、电解铝;九、炭素;十、铜冶炼;十一、铅、锌冶炼;十二、钼冶炼;十三、再生铜、铝、铅;十四、有色金属压延;十五、水泥;十六、砖瓦窑;十七、陶瓷;十八、耐火材料;十九、玻璃;二十、岩矿棉;二十一、玻璃钢(纤维增强塑料制品);二十二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;二十三、炼油与石油化工;二十四、炭黑制造;二十五、煤制氮肥;二十六、制药;二十七、农药制造;二十八、涂料制造;二十九、油墨制造;三十、纤维素醚;三十一、包装印刷;三十二、人造板制造;三十三、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;三十四、橡胶制品制造;三十五、制鞋;三十六、家具制造;三十七、汽车整车制造;三十八、工程机械整机制造;三十九、工业涂装。
今年停工令有哪些重点?
01 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
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。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 设,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及储气设施等重点工程确保按计划 建成投产。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,采暖期新增天然气重点向京津冀 及周边地区、汾渭平原倾斜,优先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。
02 严防“散乱污”企业反弹
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,发现一起、整治一起。实现“散乱污”企业动态清零。
03 推进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80%以上
提升铁路货运量,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, 煤炭、焦炭、铁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原则上达到 80%以上。
04 全面压减、淘汰过剩、淘汰产能
各地要按照已出台的钢铁、 建材、焦化、 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、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, 全面完成压减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既定任务目标,建立项目台账。石家庄、 沧州、邢台、邯郸、滨州、安阳严格执行“以钢定焦”政策, 独立焦化企业逐步退出。
05 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
组织完成石化、化工、 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等企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,石化、化 工行业火炬排放情况排查,原油、成品油、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,港口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、使用情况排查,建立管理清单。